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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治安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8  点击数:

综治[2017]2号

学校各单位:

本季度学校治安情况总体良好,但小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本季度共发生案件37宗,其中治安案件17宗,刑事案件20宗,另有交通事故7宗,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类别及案情

(一)治安案件(17宗)

1、1月8日18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5级学生王某某在北二门路段遗失一部粉色荣耀8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000元。

2、1月8日02时许,法政学院2013级学生卢某某,在网上购买游戏道具时,扫描微信二维码被诈骗人民币700元。

3、1月16日15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5级学生伍某某在树人广场大石头处遗失一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080元。

4、2月19日18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级学生余某某在尚志苑B幢中间草坪被盗两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500元。

5、2月19日20时许,机电工程学院2015级学生杨某某在师道园被盗一个灰色双肩包,失主报称包内物品价值约1000元。

6、2月20日12时许,法政学院2014级学生李某,在网上以刷单返利为由,被诈骗人民币2541元。

7、2月22日12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6级学生张某某,在网上兼职刷单时被诈骗人民币1815元。

8、2月24日,商学院2015级学生郑某某,在网上购物时被诈骗人民币2499元。

9、2月27日19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5级学生冯某某坐校巴车从体育馆到东门下车时,被盗一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200元。

10、2月28日12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16级学生郭某某在图书馆二楼借书机处遗失一部白色OPPO R7S手机,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000多元。

11、03月01日22时许,商学院2016级学生田某某通过支付宝汇款在网上被诈骗人民币1600元。

12、3月3日09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5级学生罗某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1200元。

13、3月6日17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学生吴某某等6名同学在志道苑某栋某某某室被盗现金共1462.5元。

14、3月8日20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16级学生郑某某,以网购物品有质量问题给受害者赔偿款为由,被诈骗人民币1200元。

15、3月12日19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6级学生周某某在教四C栋202课室被盗一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300元。

16、3月22日20时许,机电工程学院2015级学生郑某某,在新区2号篮球场跑步时被盗一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000元。

17、3月22日22时许,法政学院2016级学生何某某,在田径场跑步时被盗一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699元。

(二)、刑事案件(20宗)

1、1月3日早上7时许,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老师蓝某某报称,第四教学楼六间教室被盗6块CPU,购买价格为13800元。

2、1月5日11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4、2015级黄某某等7名学生报称,从2016年7月到12月被黄某某同学以借、贷款的形式诈骗,涉及金额达126738.56元。

3、01月06日16时许,信息学院2015级学生李某某,在雷阳区篮球场打球时,将装有手机的袋子放在石椅上,被盗手机一个,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4900元。

4、1月6日17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4级学生姚某某,网游充值被诈骗人民币13000元;

5、1月13日15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级学生叶某某在教四C栋二楼走廊中间被盗一部苹果5S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300元。

6、1月17日12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陈某某,在网上以刷单兼职的形式被诈骗人民币8648元。

7、1月27日19时许,学生公寓博雅苑宿舍管理员周某某前夫许某某,因个人恩怨到校园寻衅滋事,致一名学生受轻伤,一名安保人员受重伤二级,损坏公私物价值人民币5564.9元。

8、2月18日22时许,教育科学学院2016级学生,在第四教学楼前树人广场旁边椅子上与朋友聊天时,放在身边的手机被盗,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5000元。

9、2月21日09时许,信息学院2015级学生王某某,以包裹涉嫌违法物品被扣需交纳保证金为由,被诈骗人民币19200元。

10、2月26日11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5级学生吴某某,在网上兼职拍卖物品被诈骗人民币5616元。

11、2月28日22时许,机电工程学院2015级学生梁某某,在雷阳区田径场被盗一个背包,包内有手机、钱包,失主报称共损失价值约5600元。

12、3月01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2014级学生吴某某,在第一教学楼的102教室被盗手机一部,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200元。

13、3月04日10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6级学生柯某某,在网上兼职刷单,通过本人的微信扫对方二维码,被诈骗走人民币4400元。

14、3月13日18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4级学生柯某某,以网购退款为由,通过自己的微信号(绑定银行卡号)扫对方二维码被诈骗人民币5615元。

15、3月16日22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5级学生何某某,在雷阳区篮球场打球,将自己的两部手机放在球场边的石凳上被盗,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5699元以上。

16、3月20日晚上22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5级学生简某某,在学生公寓尚志苑A栋楼下与朋友聊天,放在身边的手机被盗,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499元。

17、3月23日21时许,机电工程学院2014级学生在第四教学楼大草坪被盗2台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3599元。

18、2017年3月23日23时许,外国语学院2016级学生陈某某与朋友在田径场聊天时,身边的2台手机被盗,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8500元以上。

19、3月24日13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6级学生曾某某,在网上兼职刷单被诈骗人民币3267元。

20、3月28日12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学生吴某某,在网上刷单赚佣金被诈骗人民币11374元。

特别说明: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划分,一是以性质分,杀人、恶意伤人、抢劫和入室盗窃案无论案件涉及金额多少,均属刑事案件;二是以案件金额分,一般盗窃案,金额2000元以下(含2000元)属治安案件,2000元以上属刑事案件;诈骗案3000元以下(含3000元)属治安案件,3000元以上属刑事案件。三是不同地区金额划分标准不同,以上是湛江市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7宗)

(一)1月12日09时许,物理楼附近有两台小汽车发生轻微碰擦。

(二)1月13日17时许,外国语学院教师罗某某与校外人员陈某某的小汽车在幼儿园路口发生碰撞。

(三)2月18日8时许,校外人员付某某的一辆小车在燕岭阁附近占道停车被刮花。

(四)2月21日22时许,校外人员王某某的一辆小汽车在园府酒店停车场被刮花。

(五)3月7日14时许,法政学院2015级学生陈某某、屈某某骑电动车在南门附近前路段摔倒受伤。

(六)3月23日15时许,在行政楼附近停车场,有两台小汽车发生轻微碰擦。

(七)3月25日12时许,在北二门下坡路段有两台小汽车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

、案发原因和防范措施

本季度学生被诈骗案和公共场所财物保管不善失窃案居多,分别占41%和46%。主要原因是同学们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我们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一)请各单位经常提醒本单位的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不可马虎,既需要群防群治、群策群力,也需要去除贪念与侥幸心理,更需要从细小、点滴开始,见于未萌,止于未发,防微杜渐。遇有涉及汇款、中奖、退款、欠费、洗钱、公检法追债、亲人出事等信息时,不要怕、不要慌,应及时与家人或同事、同学商量,或向公安机关、学校保卫部门咨询,保持冷静,切勿冲动行事,慌乱中最易出差错、被利用。

(二)“刷单赚回扣”、“兼职刷销量赚佣金”等本质上是“假卖与假买”,属违法行为,违背“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原则,建议抵制和远离这样的“生财之道”,谨防教训重复。

(三)安保人员进一步加强巡逻巡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校园安保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预防、处置各类案件。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切勿抢行或占道,确保交通安全。

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校园110,就在你的身边,做好服务,提供帮助,是我们不变的宗旨。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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