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2018〕3号
学校各单位:
本季度校园共发生案件43宗,其中治安案件26宗,刑事案件17宗,交通事故7宗,现通报如下:
一、治安案件(26宗)
(一)10月6日01时许,商学院学生左某某在弘志苑413栋403宿舍被盗一部小米3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300元。
(二)10月8日22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6级学生莫某某在田径场风雨跑道被盗一个背包,背包内有手机、眼镜、校园卡,失主报称共损失1500元。
(三)10月11日10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廖某某在信勇苑车棚被盗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800元。
(四)10月12日00时许,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苏某某在田径场草地上被盗手机和钱包,失主报称共损失1499元。
(五)10月13日15时许,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劳某某在尚志苑宿舍被陌生女子进舍推销文具诈骗751元。
(六)10月17日09时许,法政学院学生黄某某在尚志苑D栋停车处被盗一辆白绿黑三色的山地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500元。
(七)10月17日12时许,化学化工学院学生郭某某在尚雅苑C栋附近停车处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438元。
(八)10月18日18时许,体育科学学院郭某某在至善苑附近车棚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300元。
(九)10月18日,体育科学学院学生林某某在至善苑门口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700元。
(十)10月20日17时许,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在至善苑对面单车棚被盗一辆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930元。
(十一)10月20日23时许,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冼某某在新民苑楼下被盗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800元。
(十二)10月21日11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郑某某在至善苑车棚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600元。
(十三)10月21日18时许,教育科学学院学生郭某某在微信上被人诈骗1850元。
(十四)10月21日21时许,法政学院学生黄某某在教三与体育馆之间停车处被盗一辆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500元。
(十五)10月23日19时许,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凌某某在至善苑前车棚的山地自行车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980元。
(十六)10月24日12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在至善苑前车棚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420元。
(十七)10月30日19时许,体育科学学院学生陈某某在雷阳区篮球场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500元。
(十八)11月03日19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吴某某在尚雅苑附近停车处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300元。
(十九)11月9日12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卓某某在田径场被盗一个背包,背包内有手机,共损失1100元。
(二十)11月9日19时许,数学与统计学科院学生谭某某在尚志苑B楼下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电池价格750元。
(二十一)11月16日22时许,数学与统计学科院学生罗某某在尚志苑宿舍内被盗现金300元。
(二十二)11月24日21时许,数学与统计学科院学生李某某在雷阳区2号篮球场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870元。
(二十三)11月28日11时许,法政学院学生王某某在信勇后车棚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800元。
(二十四)11月28日11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罗某某在信勇后车棚被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850元。
(二十五)12月10日16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院学生黄某某在校外参与抽奖购买商品被诈骗了1000元。
(二十六)12月13日19时许,体育科学学院学生蔡某某在田径场门口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800元。
二、刑事案件(17宗)
(一)10月11日22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吴某某在燕岭阁303栋中间楼梯间被盗一辆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500元。
(二)10月14日13时许,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潘某某在新民苑附近被盗一辆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700元。
(三)10月19日18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苏某某在信勇苑车棚被盗一辆折叠自行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500元。
(四)10月21日14时许,体育科学学院教师蔡某某在312栋楼下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700元。
(五)10月22日10时许,家属区住户王某某在303栋楼道处被盗一辆台玲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3500元。
(六)10月23日12时许,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梁某某鸿园3楼舞蹈室被盗一台苹果6SP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6000元。
(七)10月23日16时许,商学院学生李某某在购物网址拼多多购买商品被诈骗6450元。
(八)11月3日08时许,化学化工院教师张某某在320栋楼下被盗一辆台玲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3000元。
(九)11月16日22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谭某某尚志苑B1楼下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350元。
(十)11月17日15时许,体育科学学院学生江某某在新民苑宿舍后面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2000元。
(十一)11月20日20时许,外国语学院一名日本籍老师教师帮朋友购买机票,被人冒充好友Q号诈骗19600元。
(十二)11月23日16时许,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教师郑某某在综B楼下被盗一辆摩托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5000元。
(十三)11月23日22时许,体育科学院学生黄某某、陈某某在2号篮球场被盗两部手机和一卡通,共损失3000元。
(十四)11月27日16时许,法政学院学生邓某某在信勇苑后车棚被盗电动车电池(60伏),失主报称电动车购买价格2680元。
(十五)12月6日14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杨某某在鸿园附近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3000元。
(十六)12月12日21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张某某送手机维修,QQ号被盗致使自己的好友被骗人民币3870元。
(十七)12月27日21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杨某某在音乐厅后台的钢琴架被盗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5000元。
三、交通事故(7宗)
(一)10月25日19时许,在博雅苑到博学园路段,韵达快递员驾驶的电动车,由于车速快追尾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致使一人受伤。
(二)10月29日19时许,在东门入口处,两辆小车因抢道发生争执,双方相持不下,报警处理。
(三)11月05日20时许,在博学园三岔路口,一位驾驶电动车的男士与一位驾驶电动车的女士发生碰撞,致使一人受伤。
(四)11月26日00时许,体育馆西南角(信勇苑路口)有两辆校外小汽车发生碰撞。
(五)11月30分11时许,在寸金公园后门,一辆小汽车,车主离开驾驶室时未拉手刹,车辆滑行,与另一辆小汽车车头相撞。
(六)12月23日19时许,第一教学楼前,有两辆电动车相撞,致使两人受伤。
(七)12月29日07时许,东门停车场入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汽车追尾事故,致使一位小朋友受伤。
四、案件分析
(一)个别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从黑市上购买不明身份的自行车,客观上为盗窃自行车提供了销赃市场。
(二)学生租用电动车多,停放随意,为盗窃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校园大功率超标电动车多,这类车功率大、提速快、车身重、稳定性差,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运动场所丢失财物案件多发。主要原因是个人警惕性不高,随身物品随意放置。
(五)发生丢失财物、经济诈骗案,主要是个人财物保管不当,警惕性不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五、安全防范措施
(一)禁止购买来历不明的自行车、电动车等物品,否则,一旦有失主见到,极有可能涉嫌盗窃,出现既承担法律责任又赔钱的后果。
(二)禁止驾驶超标电动车。因为超标电动车视为机动车,驾驶机动车需要驾驶证,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三)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教室、饭堂、运动场等公共场所活动时,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要随意、随地放置,离开房间时要锁好关好门窗。
(四)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及时向师生通报案件情况,并反复提醒师生学做好防范:拒绝不当得利,遇到涉及汇款、中奖、退款等信息时,须多问、多思,谨防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五)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保卫部门采取伏击、跟踪等多种形式进行防范打击,第四季度抓获不法子2人,查破案件8宗,还有些线索正在查处中。
(六)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