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2018〕18号
校内各单位:
5月份校园治安形势相对较好,共发生案件9宗,其中一般性治安案件8宗,一般性刑事案件1宗,交通事故3起。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一般性治安案件(8宗)
1、5日10时许,法政学院16级学生邵某某在信勇车棚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1200元。
2、7日22时许,体育科学科院2015级学生潘某某与苏某某,因合作事宜产生矛盾在博学园发生斗殴。
3、9日18时许,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6级学生黄某某在体育馆楼下停车处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500元。
4、13日16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17级学生陆某某在网络上被诈骗,失主报称被骗500元。
5、23日08时许,信息工程学院16级学生陈某某在图书馆二楼卫生间被盗现金,失主报称500元。
6、23日13时许,美术与设计院2014级学生邵某某,在微信群因言语交恶,在师道园与教工子弟肖某某发生斗殴。
7、25日16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5级学生叶某某在信勇车棚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800元。
8、28日11时许,美术与设计院老师田某某与校外人员黄某某在第四教学楼DE栋发生肢体冲突。
(二)一般性刑事案件(1宗)
19日12时许,法政学院15级学生伍某某和刘某某在手机微信上被骗,失主报称被骗5260元。
二、交通事故(3宗)
1、5日11时许,校外快餐员驾驶电动车在燕岭阁排球场撞伤一名教工小孩。
2、5日15时许,有2辆校外人员的小汽车在明德苑路口处相撞。
3、14日15时许,外国语学院14级学生陈某某在北一门附近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擦。
三、本月份校园安全形势研判
本月校园治安形势相对较好,案件发生较少,这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总体校园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