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业务办理 > 正文
校园卡临时卡办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31  点击数:

备注:

1、临时卡适用对象为外聘教师、外教、留学生、继续教育本专科生、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员、教工家属、短期学习工作人员、驻校的校外人员、附中师生。

2电子相片须提供上半身证件相片jpg格式文件,标准:x=168像素,y=240像素,文件按学号或工号命名,如:2013000011.jpg。

职能部门: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办公地址:综合实验楼A栋105-1

联系电话:3174843

岭南师范学院 Lingnan Normal University 版权所有:1996-- 岭南师范学院 粤ICP备15053357号

校址:中国 广东 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